13元奶茶打包費竟要4元 外面只有一個塑料袋
3月29日,有消費者反映,在外賣平臺買了一杯十幾元的奶茶,被收取了4元打包費。店方解釋稱,有店鋪立減券,平臺還要抽取傭金,不收打包費就虧了。對此,上海市消保委認為,消費者應該有知情權和選擇權,外賣商家不應該把經營成本轉嫁給消費者,打悶包收取包裝費。
高價打包費引質疑
你點外賣的時候,有沒有在意過外賣“包裝費”?最近不少網友稱自己在點外賣時遭遇“包裝刺客”。
3月29日,遼寧沈陽消費者張女士反映,她當天通過外賣平臺在某熱銷奶茶店總店買了一杯奶茶,發現被商家收取了打包費。“一份十三四元的奶茶,打包費竟要4元,而且送來后那杯奶茶外面就只有一個塑料袋。”
針對張女士提出不該收取這么多包裝費的問題,奶茶店工作人員解釋說:“你也看到了,我們有5元店鋪立減券,平臺還要抽取一部分傭金,不收打包費就虧了。”
3月29日,上海報道了一個“18塊的麻辣燙外賣,包裝要6塊”的案例。
據報道,消費者在楊國福麻辣燙人民廣場店選擇湯底之后,包裝費就變成了3元,而在添加了一份肥腸后,包裝費便上漲了1塊錢,包裝費用又增加了0.4元。
點了5個配菜,包裝費便漲到5.6元,結算時,實付款18元的一單外賣,僅包裝費便占了總價格的30%以上。而最終,這些配菜大多盛放在一個塑料袋包著的包裝盒內。
有外賣商戶表示,“我們沒辦法,我們滿減平臺扣我們20%,然后紅包是我們出,我們還要推廣費,每天推廣費500塊錢,能做到生意還好點,做不到生意,所以有的商家都倒閉,就是撐不下去,房租又貴,人工又貴。”
3月28日,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一個案例。案例中,消費者交了兩個打包盒的費用,卻只收到一個。
市場監管部門稱,這種行為構成強制交易行為。經過調解,雙方達成了一致,經營者退還了消費者累計消費的53單里多收的包裝費26.50元。
外賣平臺:在上限范圍內商家自主設置打包費
一家外賣平臺的工作人員表示,平臺會基于各地的物價水平和餐具的實際價格水平,對打包費進行上限設置。在上限范圍內,商家自主設置打包費。
也就是說,對于打包費收多少,平臺并沒有統一的標準,只是有上限設置。但記者采訪發現,打包費已經成為“隱藏”的必選項,而且一些商家對于不打折或沒有立減券的訂單不收取打包費,而對于有折扣的或者有立減券的訂單卻收取,這明顯是用打包費平衡一下總價。這樣,立減券相當于給消費者減了個“寂寞”。專家:
應規范打包費收取標準
專家指出,商家收取打包費主要還是由于未能達到自己的收益預期,從而在打包費上做文章。因此,外賣平臺僅僅設置一個打包費上限還不夠,還應規范打包費的收取標準,讓收費合理公道,并針對打包費的問題給予消費者一定的選擇權,嚴禁商家未經消費者同意強制收費。
另外,有律師表示,打包費屬于市場調節價的范圍,原則上由商家自主定價,但商家對打包費的定價要貼合成本,不能違背誠信原則隨意標價,而且不能強制收費。
消保委發聲消費者應該有知情權和選擇權
針對外賣包裝重復收費的問題,在相關案例被曝光后,上海市消保委認為,消費者應該有知情權和選擇權,外賣商家不應該把經營成本轉嫁給消費者,打悶包收取包裝費。
來源:中國青年報、工人日報、重慶市場監管
編輯:韓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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