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食品安全網訊?(黃振錳)為進一步褒揚誠信、懲戒失信、推動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,營造“守信光榮、失信可恥”的社會環境,根據肇慶高新區食藥監局2017年印發的《肇慶高新區食品藥品從業人員誠信“紅黑榜”管理工作制度》,肇慶高新區食藥監局認真貫徹該《制度》,較好地提升全區食品藥品誠信經營的綜合管理水平。
根據該《制度》,適用的主體是指在肇慶高新區從事食品、藥品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(合使用)的法人、法人代表、單位名稱、負責人及其它組織。其中,“紅榜”是指依法生產經營,符合法規要求,具有良好誠信的食品藥品從業人員;“黑榜”是違法生產經營,造成食品藥品安全隱患,屬于失信的從業人員。該《制度》還明確了納入“紅榜”的五種情節,納入“黑榜”的十四種情節。經審核、公示后,納入食品藥品從業人員“紅黑榜”名單對外公布。
截止目前,肇慶高新區食藥監局已對外發布了“黑榜”名單信息一條,成為日常監管的重要推動力。



